为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,推动经营者自觉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责任,不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在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四川省川联体育产业商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做自觉守法的经营者。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法规规章,落实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”的法律规定,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,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
二、以“诚信经营、提振消费”作为行为准则。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,不作虚假诱导宣传,不搞低价销售陷阱,不以“霸王条款”加重消费者负担,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。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,不断提振消费信心。
三、自觉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竞争原则。主动抵制行业垄断和资本无限扩张,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、恶性竞争,坚持依法合规正当经营,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。
四、积极参与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。严格按照法律、法规规定承担相应售后服务责任。完善服务方式,完备服务设施,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,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满意、高效的服务,不断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五、重视消费者权益,妥善处理消费纠纷。尊重消费者意见,健全消费纠纷内部解决机制,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,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,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,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、和解在企业。
六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将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衡量企业的重要标准,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。积极配合行政监管和消费者组织工作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。
四川省川联体育产业商会
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